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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恶意商标”挟持700万件商品,这跟勒索没区别!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17-03-31 | 48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个“恶意商标”挟持700万件商品,这跟勒索没区别!

2017-03-30 IPRdaily

IPR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产业媒体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原标题:两篇热文曝光“恶意商标”挟持900万商家现象,表示危害极大!

IPRdaily导读:据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统计,截至20173月,淘宝天猫平台上累计已有83个“恶意商标”曾对超1.5万商家的11万件商品进行了恶意投诉,商家因此损失估算数百万元。而这些“恶意商标”实际可投诉的商品总量近6000万件,涉及900万商家,后果不堪设想。

2017327日,一家专注于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的网站“天下网商”在同一时间爆出两篇文章,题目分别为“一个‘恶意商标’挟持700万件商品 商家:这跟勒索没区别!”和“‘恶意商标’挟持900万商家 专挑爆款商品敲竹杠”,两篇文章主题直指“恶意商标”对于像阿里巴巴这样的网商平台上进行大量恶意投诉并造成极大危害。

接下来我们来看下具体情况:

“恶意商标”从哪里来?

文中举例恶意商标“破洞”的商标权利人张某曾对731个有“破洞”关键词的服装类商品进行投诉,目前淘宝和天猫平台上包含“破洞”关键词的服装类别的商品有214万余件。此外,张某还同时注册了“邮差”、“花苞”等上百个商标,随时可能对更多平台商家进行袭扰。

据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统计,截至20173月,淘宝天猫平台上累计已有83个“恶意商标”曾对超1.5万商家的11万件商品进行了恶意投诉,商家因此损失估算数百万元。而这些“恶意商标”实际可投诉的商品总量近6000万件,涉及900万商家,后果不堪设想。

在平台上进行恶意投诉的垃圾商标

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总监叶智飞表示,这些商标的注册成本极低,但排除范围却极大,且常年盯着平台高销量的爆款商品进行投诉。

天猫商家多次遭恶意投诉并被勒索数万元

文中举了一位在淘宝开了三年鞋店的辛先生的例子,辛先生表示,懒人、一脚蹬、内增高全都被注册成了商标,现在都找不到词来形容要发布的鞋了!2016年开始,因在商品名称中使用“懒人”、“一脚蹬”等词,其店铺商品多次遭恶意投诉并被勒索数万元。

20163月,辛先生店铺内一款高销量女鞋因商品名称中含“一脚蹬”遭恶意投诉被迫下架。跟普通投诉不同,投诉方还给辛先生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辛先生联系后,对方提出想要撤销投诉可以,但是需要按每双鞋两元的价格支付侵权费用,而当时该款鞋的月销量超过3万双。

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辛先生在支付了一万元后,对方才撤销投诉。但被“恶意商标”投诉人勒索的情况却并未终止,之后其又因商品中有“懒人”、“刀锋”等词多次被投诉。因被投诉的都是爆款商品,辛先生每次都交钱私了,分别给了8000元和5000元。

因在商品中使用“一脚蹬”关键词被“恶意商标”投诉商家

“这帮人专门盯着行业中排名靠前的爆款商品进行投诉。被投诉的商家为避免商品下架,会支付费用,这跟勒索没区别!”

“恶意商标”到底是什么样的商标?该怎么对待它?

文中给“恶意商标”下了一个定义,就是将各个行业的通用词、描述词注册为商标,滥用“通知-删除”原则展开侵权投诉,以此来要挟商家出钱私了,并逐渐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处于这样作用的商标,应该被定义为“恶意商标”。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认为,“恶意商标”问题凸显了商标注册环节显著性审查不严,商标局应开通无效商标绿色通道机制,让“恶意商标”尽快能得到处理,或者试行设立黑名单,对已经形成商业模式的“恶意商标”注册人申请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韬略建议,电商平台可以设置更高举证门槛,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一批专门从事商标勒索的“流氓”,并设置黑名单。

收保护费!敲诈勒索!阿里首次封杀恶意投诉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201727日,阿里巴巴也曾表示首次封杀“知产流氓”向恶意投诉黑色产业宣战,对利用虚假投诉骚扰勒索淘宝商家的恶意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发布封杀令。

结语:据了解,天下网商由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和阿里巴巴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是一家专注于电子商务专业信息服务的媒体公司。这样的一个重要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竟然在同一时间发布了两篇以”‘恶意商标’给阿里旗下天猫、淘宝电商平台、商家和产品造成极大危害”为主题的文章,可见“恶意商标”的处理已经成为电子商务中的一个重大难题。那么“恶意商标”应该怎么定义?我们该怎么对待它?如果你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可以投稿给我们表达观点和看法。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留言注:只有“商标性使用”才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 什么是“恶意商标”呢? 在介绍产品时候,使用“一脚蹬”这些,属于商标性使用吗?如果不是?何来侵权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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